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  ( 106 年 05 月 17 日)
第8條
獎勵評鑑審查會每季定期召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之。

主席不參與表決,但表決正反意見人數相同時,由主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