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  附則 ( 101 年 07 月 03 日)
第49條
行政訴訟法之規定,除本法及本規則別有規定外,與審理懲戒案件性質不 相牴觸者,準用之。

第50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六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