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遴聘辦法
( 100 年 08 月 05 日)
第5條
約聘技術審查官承法官之命,辦理下列業務:
一、案件之技術判斷。
二、蒐集技術資料。
三、分析及提供技術之意見 四、依法參與訴訟程序。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