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約聘技術審查官遴聘辦法  ( 100 年 08 月 05 日)
第5條
約聘技術審查官承法官之命,辦理下列業務:

一、案件之技術判斷。

二、蒐集技術資料。

三、分析及提供技術之意見 四、依法參與訴訟程序。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