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法  附則 ( 81 年 11 月 13 日)
第31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監察院定之。

第32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自中華民國 八十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