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言詞辯論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32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至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百條、第二百零一條 、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六條至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十條、第二百十 一條、第二百十四條、第二百十五條、第二百十七條至第二百十九條、第 二百六十五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二、第二百七十 條至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七十三條至第二百七十六條之規定,於 本節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