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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 89 年 11 月 24 日)
第5條
會場樓上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助理及臨時 來院採訪記者等使用。必要時,得由本院議事處視實際情況,酌予開放, 供人民旁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