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 90 年 04 月 24 日)
第2條
本條例第二條稱隔離及島嶼者,其定義如下:

一、隔離:指與臺灣本島無橋樑或海底隧道等陸路交通之連結。

二、島嶼:指天然形成,在自然狀況下四面環水,最高潮時仍露出水面之 陸地。但不包括離岸沙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