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 103 年 12 月 04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 下簡稱本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