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 94 年 09 月 28 日)
第14條
微縮母片儲存紀錄之確認,應由檔案管理機關於微縮片攝製完成時,逐一 檢視,確定其內容與原始文件內容一致,次序相同後,於微縮片之開端未 曝光部位及其外包裝註記「同原檔案」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