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  ( 106 年 08 月 28 日)
第5條
前條第九款評審項目,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 明下列事項:

一、廠商所具備之專業人力、經驗或實績等資格。

二、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經驗及能力。

三、計畫執行方式。

四、如期履約能力。

五、價格。

六、建議書之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程度。

七、其他必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