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法  訴願決定 ( 101 年 06 月 27 日)
第95條
訴願之決定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效力;就其依第十條 提起訴願之事件,對於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亦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