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7 年 05 月 31 日)
第9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法制、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四、本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