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處務規程  ( 107 年 05 月 31 日)
第8條
不當黨產運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經移轉為國家所有之不當黨產用途之研究、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以前款不當黨產成立之特種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三、不當黨產運用相關報告編擬之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不當黨產運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