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 107 年 05 月 01 日)
第4條
本館館長承國史館館長之命綜理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副館長襄助 館長處理館務;主任秘書綜核文稿,處理事務;組室主管人員就其主管事 務或交辦事項,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