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臺灣文獻館辦事細則  ( 107 年 05 月 01 日)
第10條
整理組職掌如下:

一、文獻檔案點收、整理編目、保存維護、典藏及庫房管理等事項。

二、文獻檔案數位典藏、資料庫系統維護、開放應用、諮詢閱覽及借調等 事項。

三、文獻檔案編譯、展示、推廣、研究、出版及學術研討會等事項。

四、圖書、期刊及其他類型資料整理編目、典藏及書庫管理、流通閱覽及 圖書系統維護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整理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