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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電子檔案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 104 年 11 月 11 日)
第5條
儲存媒體於轉置(製)過程發現毀損致無法完成者,依完成比例收取費用 。但轉置(製)前發現毀損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