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 106 年 11 月 07 日)
第2條
本會委員會議(以下簡稱委員會議)由本會主任委員及委員組成,由主任 委員召集並為主席,主任委員因故未能召集或出席時,應指定委員代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