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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處務規程  ( 103 年 01 月 20 日)
第6條
檔案徵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機關檔案點收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二、機關檔案分類編案、編目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三、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制度之規劃、推動、輔導及審核。

四、檔案保存價值鑑定制度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五、機關檔案銷毀制度之規劃、推動、輔導及機關檔案銷毀之審核。

六、機密檔案管理制度與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七、國家檔案移轉制度與徵集鑑選作業之規劃、推動及輔導。

八、私人或團體所有珍貴文書或資料之受贈、受託保管及收購。

九、其他有關檔案徵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