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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 102 年 10 月 17 日)
第9條
研究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研習、進修之國際交流及與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合作。

二、研習、進修課程、方法與教材之研究發展。

三、圖書資料供應、管理及出版。

四、經司法院指定辦理之研究、法官國外進修(含專題研究)、實任法官 帶職帶薪自行進修之轉介及認可事宜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