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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 104 年 01 月 05 日)
第25條
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特種勤務警衛事項。

二、特種勤務危安情報事項。

三、特種勤務訓練事項。

四、特種勤務通信及資訊事項。

五、特種勤務內部保防及安全有關事項。

六、特種勤務行政及後勤事項。

七、其他有關特種勤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