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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
( 104 年 01 月 05 日)
第10條
第四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戰略情報蒐集指導有關事項。
二、國家戰略情報處理與研析有關事項。
三、國家戰略情報之分發與運用事項。
四、國家戰略情報要報與專題研究事項。
五、國家安全情報協調會報有關事項。
六、整合國家人員情報、電訊情報、空間情報、公開情報等資源,執行戰 略情報研析工作。
七、其他有關國家戰略情報整合、研析及分發運用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