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辦事細則
( 107 年 01 月 16 日)
第19條
主管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由副館長或主任秘書主持,一級單位主管出 席,並得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列席。
本會報不定期舉行,協調事項如下:
一、館長交辦事項。
二、法規增(修)訂案。
三、館務會議指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