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辦事細則  ( 107 年 01 月 16 日)
第19條
主管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由副館長或主任秘書主持,一級單位主管出 席,並得指定業務相關人員列席。

本會報不定期舉行,協調事項如下:

一、館長交辦事項。

二、法規增(修)訂案。

三、館務會議指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