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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大會行使同意權投票及開票辦法  ( 88 年 06 月 15 日)
第5條
大會主席宣布投票後,出席代表前往指定之發票處,依次憑宣誓後核發之 「國民大會代表證」親自簽名領票。其未攜帶「國民大會代表證」之代表 ,經取得證明,再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