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大會主席團擔任大會主席辦法  ( 81 年 12 月 29 日)
第3條
三、大會主席之座位置於主席台中央,襄助之主席座位置於大會主席之左 側;秘書長座位置於大會主席之右側,秘書長得指定議事工作人員一 人置於秘書長右側協助處理議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