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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職掌 ( 93 年 08 月 11 日)
第9條
第一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科:

(一)關於國家安全會議、主管工作會議、業務檢討策進會議、處務會報 等會議之聯繫、協調事項。

(二)關於會議議案之研擬、議程之編撰及紀錄等事項。

(三)關於會議決議及裁示事項之聯繫及執行情形之追蹤管制等事項。

(四)關於國家安全之國防、外交、兩岸業務之聯繫、協調與處理等事項 。

(五)關於外賓接待、聯繫、傳譯、及會議紀錄等事項。

(六)其他奉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

(一)關於本會議施政計畫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國家安全之財經、重大變故業務聯繫、協調與處理事項。

(三)關於國會之聯繫、協調及相關資料之研擬、綜整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大事紀要及年鑑之撰擬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

(六)其他奉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

(一)關於國家安全之資料蒐集、彙整、編譯事項。

(二)關於每日重要新聞剪報工作及其他相關情資之彙整送陳事項。

(三)關於全文影像資料庫建置事項。

(四)關於圖書館管理及其相關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