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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職掌 ( 93 年 08 月 11 日)
第12條
人事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組織編制、職務編組歸系、人員配置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軍文職人員之任免、陞調、考績(成)、獎懲、保險、退 休、撫卹、資遣、人事資料管理等事項。

三、關於本會議人員之差勤管理、登錄、識別證製發等事項。

四、關於本會議人員之訓練進修及福利康樂等活動之籌辦事項。

五、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