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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職掌 ( 93 年 08 月 11 日)
第10條
第二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研究事項。

二、關於國防諮詢研究事項。

三、關於外交諮詢研究事項。

四、關於兩岸關係諮詢研究事項。

五、關於國內外重大財經諮詢研究事項。

六、關於國家安全威脅及危機應變諮詢研究事項。

七、關於各項專案會議之召開事項。

八、關於國家安全定期及不定期報告之撰擬事項。

九、其他相關諮詢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