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 106 年 12 月 27 日)
第1條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後,為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級行政機關(以下簡稱原機 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財產接管、預決算處理、員額移撥及權益保 障等事項,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