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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研究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5 年 10 月 07 日)
第6條
本會每年年度開始前,應擬定年度研究專題,提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核定 後,進行研究。

本會經院會、委員會議決議,或配合業務需求,陳請核定後,得針對特定 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本會得就特定研究專題委託學術機構或專家學者進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