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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組織法  ( 105 年 12 月 07 日)
第20條
法制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立法政策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二、關於法律案之研究、分析、評估及諮詢事項。

三、關於外國立法例及制度之研究、編譯及整理事項。

四、關於法學之研究事項。

五、其他有關法制諮詢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