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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組織法  ( 105 年 12 月 07 日)
第19-1條
資訊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立法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系統分析、設計、建置及維護事項。

二、關於委員服務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系統分析、設計、建置及維護事 項。

三、關於行政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系統分析、設計、建置及維護事項。

四、關於網路、網站之整體規劃、設計、建置及維護事項。

五、關於資訊訓練之規劃與執行事項。

六、其他有關資訊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