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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 103 年 01 月 15 日)
第12條
中央研究院評議會掌理下列事項:

一、議定本院研究學術計畫。

二、評議關於研究組織及工作興革事宜。

三、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及聯繫。

四、受中央政府委託,規劃學術發展方案。

五、中央研究院院長任期屆滿、辭職或出缺時,選舉院長候選人。

六、其他依本法規定掌理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