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大會憲政改革研究小組設置辦法  ( 86 年 07 月 22 日)
第5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左:

一、討論憲政改革之程序及時間進度事項。

二、蒐集國大代表、各政黨對憲政改革之意見,並予彙整。

三、舉辦各種民意調查及公聽會,蒐集社會各界對憲政改革之建議事項。

四、常委會委員定期召開顧問會議,並委託憲政改革專題研究事項。

五、試擬修憲提案及其研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憲政改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