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公訴 , 院方:簡易判決 |
主文
- 甲OO犯強制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緩刑貳年
- 事實及理由
- 一、
其餘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 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2-14行末補充「(乙○○被訴公然侮辱罪嫌部分,業經撤回告訴,由本院另為不受理之判決)」
- 證據部分補充「被告乙○○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起訴書之記載
- 二、
係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
- 三、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 爰審酌被告遇事不思以良性溝通解決紛爭,竟以強暴方式妨害告訴人甲○○行駛於道路之權利,法治觀念淡薄,所為實非可取,惟慮及被告犯後終知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其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自陳目前開計程車、月收入約4、5萬元、需撫養2名未成年小孩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見本院審易卷第33頁),以及業與告訴人甲○○達成和解並已實際依約履行完畢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 四、
被告前未曾因故意 |
- 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其除於犯後坦承犯行外,並與告訴人甲○○達成和解且已實際依約履行完畢,有本院109年度審附民移調字第1454號調解筆錄在卷可參(見本院109審易卷第39-40頁),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本院認其經此偵、審程序及科刑之宣告,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前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勵自新
- 五、
依據法條
-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04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 六、
上訴
-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 本案經檢察官樊家妍、O晉毅提起公訴,經檢察官王巧玲到庭執行職務
- end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上訴
- 刑事第二十二庭法官廖棣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
- 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 書記官林志忠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附件:
- 起訴書
- 犯罪事實
- 一、
基於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之強制犯意 |基於公然侮辱犯意 |
- 乙○○於民國109年6月12日21時45分許,駕駛車牌號碼000-000號營業自小客車於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前路邊載客,待乘客於路旁上車後,乙○○突駕駛上開車輛左切而出,致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乘載女友O夢珊之甲○○緊急煞車並對乙○○稱:「你在三小」後即駛離(所涉妨害名譽部分另為不起訴之處分),詎乙○○竟基於妨害他人行使權利之強制犯意,加速尾隨並將甲○○往內側車道逼迫,在未開啟左側方向燈之狀態下,急向O前方切入甲○○騎乘機車之行車路線前方,藉此逐步向O逼車之方式,迫使原本行駛於同向外側車道之甲○○為免兩車碰撞而陸續變換車道向最內側斜靠至逼近分隔島,以此方式妨害甲○○行駛於道路之權利,過程中並基於公然侮辱犯意,搖下車窗對甲○○辱罵:「O你娘機掰」等語,足以貶損甲○○之人格及社會評價
- 嗣經甲○○報警處理,循線查悉上情
- 二、
案經甲○○訴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報告偵辦
- 證據並所犯法條
- 證據名稱
- 罪名法條
- 中華民國刑法,第304條
- 刑法,第304條
- 刑法,第309條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同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 適用法條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454,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2項,454,簡易程序
- 刑法,第304條第1項,304,分則,妨害自由罪
-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 刑法,第74條,74,總則,緩刑
- 刑法,第74條,74,總則,緩刑
-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1-1,A
- 引用法條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41、74、304、309 條(105.11.30)
- 刑事訴訟法 第 3、251、449 條(106.11.16)
- 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 1.1 條(105.06.22)
- 刑法,第74條,74,總則,緩刑
- 刑法,第304條第1項,304,分則,妨害自由罪
- 刑法,第304條,304,分則,妨害自由罪
-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1-1,A
- 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74,總則,緩刑
-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 刑法,第309條第1項,309,分則,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 刑法,第309條,309,分則,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2項,454,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454,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251,第一審,公訴,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