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重利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重利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客戶資料表壹份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重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家庭狀況表壹份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520號判決意旨參照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278號、106年度台上字第972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919號判決意旨參照
自白 1 , 分論併罰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449,簡易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1項,454,簡易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1項,450,簡易程序
刑法,第344條第1項,344,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刑法,第51條第6項,51,總則,數罪併罰
刑法,第38條第2項,38,總則,沒收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38-1,總則,沒收
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38-1,總則,沒收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1-1,A
刑法,第38條第2項,38,總則,沒收 2
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38-1,總則,沒收 2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38-1,總則,沒收 2
刑法,第344條第1項,344,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當舖業法,第11條第2項,11,登記管理 1
民法,第205條,205,債,通則,債之標的 1
民法,第203條,203,債,通則,債之標的 1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1-1,A 1
刑法,第51條第6項,51,總則,數罪併罰 1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1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1項,454,簡易程序 1
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1項,450,簡易程序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449,簡易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