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決撤銷
甲OO共同犯強制罪,共三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二、上訴意旨略以:本案無從認定被告於案發時均有在場,況縱 認為系爭地點內除酒房外,均為被告所能掌控及使用之空間,亦 不等於被告就本案與其他共同被告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原判 決僅以案發地點為被告所能掌控,遽認被告為本案共同正犯,容 有違誤
被告不得上訴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554號判決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438號判決參照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519號判決意旨參照
非供述證據 1 , 共同正犯 3 , 分論併罰 1 , 辯護人 5 , 傳聞證據 3 , 詰問 3 , 供述證據 1
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369,上訴,第二審
刑事訴訟法,第364條,364,上訴,第二審
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299,第一審,公訴,審判
刑事訴訟法,第300條,300,第一審,公訴,審判
刑法,第28條,28,總則,正犯與共犯
刑法,第304條第1項,304,妨害自由罪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刑法,第51條第5項,51,總則,數罪併罰
刑法,第304條第1項,304,妨害自由罪 5
刑法,第302條第1項,302,妨害自由罪 4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159,總則,證據,通則 3
刑法,第2條第1項,2,總則,法例 2
刑事訴訟法,第4條,4,總則,法院之管轄 2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159-5,總則,證據,通則 2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前段,1-1,A 1
刑法,第51條第5項,51,總則,數罪併罰 1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41,總則,易刑 1
刑法,第346條第1項,346,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刑法,第302條第2項,302,妨害自由罪 1
刑法,第28條,28,總則,正犯與共犯 1
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369,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364條,364,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300條,300,第一審,公訴,審判 1
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299,第一審,公訴,審判 1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159-4,總則,證據,通則 1
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159-1,總則,證據,通則 1
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158-4,總則,證據,通則 1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112,附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