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決關於甲OO、乙OO販賣未遂及無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其餘上訴駁回
甲OO、乙OO本判決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其上訴駁回部分(即附表二編號1-3、5所示部分)所處之刑,各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參年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轉讓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物品均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物品沒收之
原判決撤銷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3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一、甲OO犯如附表二「判決結果」欄編號一至五、七所示之罪,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含沒收)
附表二編號一至三、五、七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二、乙OO犯如附表二「判決結果」欄編號一至五、七所示之罪,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含沒收)
附表二編號一至三、五、七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三、丙OO犯如附表二「判決結果」欄編號六、七所示之罪,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含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貳年內,接受拾貳場次之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四、甲OO、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六所示之物品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伍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轉讓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轉讓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丙OO幫助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八所示之物品沒收之
甲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物品均沒收之;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物品沒收之
乙OO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物品均沒收之
丙OO幫助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三所示之物品均沒收之;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八所示之物品沒收之
(三)被告2人對原判決判處其等有罪部分提起上訴,檢察官對原判 決諭知被告2人無罪部分提起上訴,故本院審理範圍限於原判決對 被告2人為有罪及無罪諭知部分,原判決關於丙OO部分,因丙OO及 檢察官均未上訴,已告確定
(3)檢察官上訴指摘原判決諭知被告2人無罪部分不當,為有理由
被告甲OO上訴請求從輕量刑,被告乙OO上訴請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 例第17條第1項規定減輕其刑,固無理由,且原判決判處被告2人販 賣未遂部分,雖未據檢察官及被告2人提起上訴,惟原判決既有 上開違誤,仍應由本院撤銷改判
被告甲OO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並就原判決附表二編號7所示犯行依 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
被告乙OO上訴請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規定減輕其刑, 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本案經檢察官洪清秀提起公訴,檢察官謝慧中提起上訴,檢察官 施慶堂到庭執行職務
刑法,第47條第1項,47,總則,累犯
刑法,第59條,59,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17,A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17,A
最高法院89年度台非字第49號判決理由、93年度台上字第1651號裁判要旨參照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744號裁判要旨、95年度台上字第6157號判決理由參照
分論併罰 1 , 自白 1 , 教唆犯 1 , 幫助犯 2 , 供述證據 1 , 非供述證據 1 , 辯護人 1 , 共同正犯 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4,A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3項,8,A
刑法,第57條,57,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刑法,第47條第1項,47,總則,累犯
刑法,第47條第1項,47,總則,累犯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17,A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17,A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17,A
刑法,第59條,59,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刑法,第57條,57,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刑法,第59條,59,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17,A 5
刑法,第57條,57,總則,刑之酌科及加減 4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17,A 3
刑法,第47條第1項,47,總則,累犯 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第3項,8,A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4,A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款,2,A 1
刑法,第51條第5項,51,總則,數罪併罰 1
刑法,第4條,4,總則,法例 1
刑法,第38條第1項,38,總則,沒收 1
刑事訴訟法,第371條,371,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369,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368條,368,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364條,364,上訴,第二審 1
刑事訴訟法,第2條,2,總則,法例 1
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299,第一審,公訴,審判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