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七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司法院大法官於108年2月22日,針對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規定作出釋字第775號解釋
自白 1 , 集合犯 1 , 想像競合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449,簡易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1項,454,簡易程序
刑法,第47條第1項,47,總則,累犯 2
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38-1,總則,沒收 2
刑法,第266條第2項,266,賭博罪 2
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前段,1-1,A 1
刑法,第55條,55,總則,數罪併罰 1
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38,總則,沒收 1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38-1,總則,沒收 1
刑法,第268條前段,268,賭博罪 1
刑法,第268條,268,賭博罪 1
刑法,第266條,266,賭博罪 1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1項,454,簡易程序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1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449,簡易程序 1